【圆明网】加拿大法轮功学员控告蒙特利尔《华侨时报》诽谤及煽动仇恨案,于2004年2月23日至25日在加拿大魁北克省高等法院进入终审。在案件进行中,许多有关的学员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干扰。加拿大法轮功学员希望更多同修关注此案的进展,共同用强大的正念清除邪恶、挽救众生。
下面是部分加拿大学员对华侨时报诉讼案的交流和思考。
*关于时报案的意义
有学员在交流中说,华侨时报诽谤案历经艰险,终于走到了终审,这与我们整体大法弟子的修炼状态密切相关,在未定论之前我们不能满足于上一次庭审的结果而掉以轻心。除了以前的准备工作外,大法弟子2月23日至25日这三天的努力,直接影响着法庭对此案的定论。
学员C在交流中指出,就蒙特利尔案子而言,错过了23-26号,这次机会就错过了。一个案子从宏观讲不会影响正法的全局,但是却决定着一些众生的命运。海外的每一个案子,无论正负消息,都会在各种人群中有社会效应,所以会直接关系到海内外众生的救度。不求结果不是不要结果,重视过程不是忽视结果,因为过程和结果的关系是必然的。
*目前面临的问题
学员W认为:一些蒙特利尔以外的加拿大其他地区的大法弟子尽管在参与起诉的同修中占多数,但是在许多同修的意识中潜在地将该案看成蒙城同修的事情,而不是大法弟子整体的事,直接参与的学员面临极大的压力和干扰。例如,直接参与案子的两名学员在前往蒙特利尔的路上两次出现交通事故险情。
学员G在交流中提到:要做好过程中的每件事,知己知彼非常重要。我们对自己很清楚了,那么对整个案子目前所处的状况,对方的状况,是否都很清楚了呢?这个案子本身也有过一次反复,说明任何时候都不能有一点松懈,到上次证人作证为止,总的发展趋势是好的,但从另一个方面看,这些阶段性的结果除了在我们这方面容易造成松懈、大意以外,邪恶也一定会竭尽可能地钻空子。
学员M以星岛日报起诉案为例谈到:即将获得结果时,绝大多数同修可能仅仅是到特定时间发了正念(也许其中许多人连这样的正念都忘记发了),在大家的心中,几乎排不上这个案子。那么最后的结果其实给了我们多么深刻的教训啊。然而,我们又没有认真总结体会这样的教训。大家都知道,从法理中我们明白,现在的每一天都是给大法弟子留下的,世间的一切都是大法弟子的心促成的。星岛日报案件是这样,那么,蒙特利尔的案件还没有结束,我们的心态是什么样的?会促成怎样的结果呢?
学员L说:自上次时报休庭以来的二个月左右的时间里,由于同修大多很忙与律师的接触显得有些松懈,以致律师被干扰也很大,一直处于不太理想状态,几次约定见面要商讨23日开庭的准备工作,皆由于律师所接的案子要出庭而无法实现。及至见了面以后,律师讲出的话不象一个了解了真相的人所讲的,与上次庭上的状态相差甚远,甚至律师问我们:“你们为什么要见我呀”?当向他讲了真相以后律师的状态才往回返,他说:“假如今天或明天中国停止宣传诋毁法轮功的话,全世界就没有人再反对法轮功了”。师父说,“实际上常人社会发生的一切,在今天,都是大法弟子的心促成的。”(《在2002年美国费城法会上讲法》)
加拿大学员还结合华侨时报的案子,在讲真相、发正念和学法三方面谈了各自的体会:
*关于讲真相:
一位同修就中领馆邪恶之事,前往警察局讲真相,当时结果非常好。他也很高兴。警察也答应了要为大法弟子做些什么。他回来就等待着,但好长时间没有动静,等他再去时,警察的态度发生了明显相反的变化,令他很吃惊。
他从法中体会到,常人的善良,常人被我们讲真相所感动而表现出来的正义,同情,都只是他个人的表现,绝对不能成为大法弟子依赖的东西。如果我们的心态不是主动掌握局面和进程,而是等着、靠着常人为我们做些什么,那不就是大漏吗,邪恶不就有理由使常人变坏吗?今天蒙特利尔的案件也是这样,法官表现出正义与良知,这是法官作为一个生命的最好的选择。但是,我们不管做什么,师父在法中已经明示了:注重的不是结果而是过程,我们的基点在讲清真相,救度众生。如果我们以为法官会怎么样,我们的心态上有依赖常人的思想,那么这就是我们的执著。连邪恶制造假经文,都是我们的根本执著造成的,那么如果在我们的起诉中,注重结果却忽视了讲真相,忽视了在讲真相过程中,我们自己的提高,忽视了依赖常人的常人观念在我们的思想中起着作用,那不是又给邪恶提供了可乘之机吗?
提到讲真相,学员J说:回顾星岛案的失利,好象有关的讲清真象是到材料交上去就停止了,很多同修认为能做的只剩下了发正念,那么那个失利是否就是因为有了这么一个掉以轻心和被动的心态而造成的呢?华侨时报案也有过一次反复,想来也是因为放松了讲真象。除了尽量出席,发正念,如果存在没有讲清真象的地方而没有讲到,那就是潜在的危机。
学员B提出了电话问卷和结合潘新春诽谤案讲真象,并准备了向华人社区讲真相的问卷调查表和蒙城的电话号码分给大家打。一些学员认为这样做很好,一名多伦多学员在交流中提到:师父说:“在讲清真象这个问题上啊,既然它这么重要,大家更应该冷静地对待,更应该更清醒地认识到我们大家在具体讲真象中所面临的各种各样的机会、做法与方式,这个大家都得注意。”(《在2003年亚特兰大法会上的讲法》)所以,能有更直接的可能更好,能不能对“各种各样的机会、做法与方式” 再群策群力地找找,想想?
前面提到的那位同修和其他几位同修接受了教训,没有满足在这一次讲真相过程中对警察促成的非常好的转变,而是回来以后立即给警察局写信,将更多的真相传递过去,而且毫不耽搁的立即展开更大规模的讲真相。结果非常好。
*关于学法
学员G在交流中表示:师父说过,“大家在学法的时候,不要抱着非要解决问题的想法找有针对性的部分去学,其实,这也是一种变相的执著(不包括有矛盾亟待解决的)。”(《精进要旨》“学法”)那么我们现在是否处在“有矛盾亟待解决”的这样一种情况呢?如果是,我觉得大家可以在正常学法之外,再找一些针对有关问题和自己存在的问题的经文,经常反复读几遍。
学员L说,如果我们真能学好法,任何正法之事都必然会有好结果。在过程中修炼状态不好(重视不够),找借口说我们不重视结果,是不负责。在面对多项事情时,如何摆放轻重关系,学好法,自在其中。大家都在忙,学好法,就会忙而不乱。学不好法,会感到身心疲惫,办事没有头绪,轻重不分,经常出错。如果我们不能静心学法还很容易被人的情绪带动。反映到常人这来,就是反常现象的出现。
L还说:由于修炼状态的不同,对同一事情自然会有不同的看法。相信法能圆容一切,也是对我们坚信大法的检验。师父告诫我们,珍惜分分秒秒。在正法中,对修炼人而言,学法是根本。希望我们都能珍惜时间,学好法,做一个让师父放心的弟子。
*关于发正念
学员D悟到:发正念,好象大家都能够做,但是总体的质量上肯定还存在问题,从师父给大家讲了发正念的法到现在已经三年了,我们还是常常受邪恶和旧势力的干扰,可见,对于发正念我们的总体水平还有待提高。
D 接着说:我觉得重温师父的这段法很有意义:“我告诉大家,现在所有剩下的能够迫害大法和大法弟子的,就是我们学员自己的原因。没有重视发正念的这些学员,你们自己所应该承担的、负责的空间里面的邪恶还没有清除,就是这么个原因。所以发正念这事大家一定要重视起来,不管你自己觉得有能力和没能力,你都应该去做。你清除你自己思想中的,那是在你自己身体范围之内起作用的,同时你要清除外在的,那与你所在的空间是有直接关系的,你不去清除它们,那么它可不只是迫害你、抑制你,它还要迫害其他的学员、其他大法弟子。”
学员W也悟到:正念是最重要的,即使时间已经很紧了,我们依然可以做很多讲真相的事情。
学员L说,律师的状态好坏与我们有着直接的关系,这事使我想起前一时期在与皇家骑警讲真相的时候,获得了非常好的效果。警官回来以后的二个星期里,我觉得潜意识中有了欢喜心以及抱着等待好的通知的心。致使再一次见面的时候警官完全变了个人,一反常态。虽然我们通过讲真相扭转了局面,但这一问题的出现暴露了我不纯净的心以及有等靠的心。
*关于整体配合
学员C说,蒙特利尔的案子不是哪几个人的事,也不是某个地区的事,是所有大法弟子的事。能去的当然要去,不能去的应该正念支持,这一点大家都清楚。但是修炼又不同于常人的事,该明白的事,不一定真能及时悟明白。其根本原因在于我们自己怎样看问题,处于什么基点看问题。
C接着说:有同修认为,不同的意见是不包容引起的。我认为,在修炼中意见不同是正常的,没有不同意见是不正常的。但是在发表完自己的不同意见后,能充分看到其他学员意见中的有益部分,并与同修配合共同作好正法的事,相互补充和支持,才是修炼人境界的体现。
学员G在交流中说,时报案做好了将对世界各国产生影响,终审开庭需要我们整体配合,需要大家发正念清除邪恶。终审开庭是我们讲清真象,救度更多的众生的良好契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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